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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大学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6月16日     作者:     点击数:

 

文科个学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6614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6714日。请项目负责人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到行政楼214办公室

 

联 系 人、联系电话:文萍85469979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3.2016年度需中检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4.2015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社科处

 

                                                                                                                                 2016616日